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元氏县神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07TP****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1426民初2510号 |
案号 |
(2020)鲁1426执4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东支公司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顾传林、闫厚贵、杨复敏、顾兴驰死亡赔偿金95000元,精神抚慰金15000元;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东支公司在商业险限额内赔偿上述原告各项损失共计421925.4元;二、被告元氏县神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赵彩鹏连带赔偿上述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45785.6元;三、被告史清格赔偿上述原告各项损失共计75626.3元;四、被告王家芹、张学英、井凤歌、王殊怀、王俊烨、王妙可在继承王继海遗产范围内和保定市陆宁车业服务有限公司、郑州益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连带赔偿上述原告各项损失共计56719.7元。五、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以上款项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过付。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309元,财产保全费6540元。其中由原告顾传林、闫厚贵、杨复敏、顾兴驰负担案件受理费408元,被告元氏县神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赵彩鹏负担案件受理费8386元、财产保全费4251元,被告史清格负担案件受理费2580元、财产保全费1308元,被告王家芹、张学英、井凤歌、王殊怀、王俊烨、王妙可、被告保定市陆宁车业服务有限公司和被告郑州益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1935元、财产保全费98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时间 |
2020-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齐军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32MA07TPJ782 |
登记机关 |
元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槐阳镇里仁庄村107国道东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