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624********96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822民初1391号
案号
(2020)湘0822执5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桑植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刘伟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返还原告湖南兴湘建设有限公司材料款、工程款共计6 899 766元。二、驳回原告湖南兴湘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0 861元,由被告刘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桑植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6-02
发布时间
2020-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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