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吕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421********06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0421民初196号 |
案号 |
(2019)皖0421执恢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蔡吕萍、王大永、淮南市风神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黄开东本金60万元,利息9万元,合计本息69万元;二、被告蔡吕萍、王大永、淮南市风神商贸有限公司从2017年2月5日至本金还清止,按未还本金数额、月利率1.5%向原告黄开东支付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凤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3-07 |
发布时间 |
2019-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皖0421执恢2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3-07 |
执行法院 |
凤台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701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