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尤成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002********72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322民初6228号 |
案号 |
(2020)皖1322执15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尤成兵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母明工程款7322880元。二、安徽省万牧养殖有限公司在上述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703元,鉴定费5000元,合计11703元,由原告母明负担1213元,由被告尤成兵、安徽省万牧养殖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049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08-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