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桂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1********GA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33民初633号 |
案号 |
(2020)冀0133执5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河北省桂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原告马振华款50000元。二、驳回原告马振华其他的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原告承担25元,被告承担12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庄桂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5MA07RKGA95 |
登记机关 |
新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63号汇特大厦1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