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俊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27********00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225民初3100号 |
案号 |
(2020)皖1225执20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胡俊平偿还原告蒋国干借款本金400000元和利息;被告胡俊平于2019年5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32000元利2息,2019年11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100000元本金,2020年5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100000元本金,2020年11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100000元本金,2021年5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100000元本金,并向原告支付自2019年3月26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后续利息;二、被告安徽杨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被告胡俊平应付之款项向原告蒋国干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3890元,财产保全费2680元,均由原告蒋国干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时间 |
2020-08-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