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志先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221********0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321民初2584号
案号
(2020)皖1321执12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砀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马志先于2020年1月24日前偿还贾庆珍钢材款75000元,其余货款及利息贾庆珍自愿放弃;二、其它双方再无经济纠纷;三、案件受理费879元,由贾庆珍负担。2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者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砀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8-03
发布时间
2020-08-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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