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封光晓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723********56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704刑初192号 |
案号 |
(2020)粤1704执9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三、被告人吴东海、封光晓连带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罗刚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8650.71元、唐斌彬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719.16元,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时间 |
2020-08-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