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东振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408********9H9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802民初517号
案号
(2020)粤0802执7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广东振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拖欠租金91200元给原告广东省湛江医疗采购批发站。2、被告李子旭对被告广东振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原告广东振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5-15
发布时间
2020-08-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子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00MA4XA59H91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康达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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