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汤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284********0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204民初6197号
案号
(2020)苏1204执11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汤伟欠原告胡利国劳务报酬15万元,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前偿还2万元、2020年9月1日前偿还3万元、2021年2月10日前偿还5万元、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2万元、2121年9月1日前偿还3万元;二、若被告汤伟未按上述期间足额履行还款义务,逾期之日起原告胡利国有权要求被告汤伟一次性支付15万元中未履行的部分。三、原告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其他无争议。案件受理费4144元,减半收取计2072元,由原告负担。本调解协议各方当事人已在笔录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6-01
发布时间
2020-08-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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