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汤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284********0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204民初6197号 |
案号 |
(2020)苏1204执11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汤伟欠原告胡利国劳务报酬15万元,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前偿还2万元、2020年9月1日前偿还3万元、2021年2月10日前偿还5万元、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2万元、2121年9月1日前偿还3万元;二、若被告汤伟未按上述期间足额履行还款义务,逾期之日起原告胡利国有权要求被告汤伟一次性支付15万元中未履行的部分。三、原告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其他无争议。案件受理费4144元,减半收取计2072元,由原告负担。本调解协议各方当事人已在笔录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时间 |
2020-08-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