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104********15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1121民初72号 |
案号 |
(2020)湘1121执6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林燕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日内给付原告邓洪政借款5万元(款可付至祁阳县人民法院收费处标的款账户,账号82013900000001186,开户行湖南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314566200015)。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5元,由被告林燕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祁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2 |
发布时间 |
2020-08-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