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胜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52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503民初1899号、(2019)鲁05民终404号 |
案号 |
(2020)鲁0503执2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山东胜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应向申请人偿付的借款本金2850万元、截止2018年9月20日的利息112094.06元及自2018年9月21日起至2018年9月29日止的利息(计算方式:以285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5675计算);2、被执行人山东胜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偿付申请执行人自2018年9月3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以285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85125计算)、复利(计算方式:以应付未付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6.85125计算);3、被执行人山东军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万福达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龙港化工有限公司应当对上述第1项、第2项债务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4、被执行人刘虎、张娟、尚永江、徐娜、徐荣先应当对上述第1项、第2项债务在最高额4300万元内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5、若山东胜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时偿还上述债务,有权从处分山东胜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对山东唐亿商贸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产品购销合同编号为gx20140820-6)中优先受偿;6、若山东胜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时偿还上述债务,有权从处分山东胜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抵押物清单编号为港最高抵押清单20160101拍卖、变卖、折价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2430.2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各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11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500555239461X |
登记机关 |
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北一路北、港西三路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