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霍建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306********0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021民初1562号
案号
(2020)皖1021执8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马留根出具的欠款本金64000元及利息共计71000元整,由霍建丽于2020年7月底前一次性付清;二、如被告霍建丽未按上述条款履行,原告汪欣心有权就未付款部分一次性向法院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1650元,减半收取825元,由原告汪欣心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歙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8-11
发布时间
2020-08-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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