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防城港市农业物资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9936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127民初3424号
案号
(2020)桂0127执12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横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防城港市农业物资公司化肥农药批发商行向原告南宁市聚隆肥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6400元;二、被告防城港市农业物资公司化肥农药批发商行向原告南宁市聚隆肥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66400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被告付清所有款项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三、被告防城港市农业物资公司化肥农药批发商行无法清偿上述第一、二项支付义务的部分,由被告防城港市农业物资公司承担;四、驳回原告南宁市聚隆肥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1466元,减半收取733元(南宁市聚隆肥业有限公司),由被告防城港市农业物资公司化肥农药批发商行、防城港市农业物资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横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7-17
发布时间
2020-08-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林天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60319936875XR
登记机关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防城镇爱国路(市供销社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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