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曹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901********06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2901民初3721号
案号
(2020)云2901执4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理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曹伟、王瑛、费丽华于2019年12月31日前连带偿还原告李顺英借款本金750,000元及该借款本金自2019年1月24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借款利息。二、被告曹伟、王瑛、费丽华于2019年12月31日前连带支付原告李顺英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15000元。三、案件受理费11450元,减半收取5725元,由被告曹伟、王瑛、费丽华连带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理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2-27
发布时间
2020-08-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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