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童宣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601********48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122民初3693号
案号
(2020)皖1122执3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来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冻结被申请人跨越生物科技(滁州)有限公司、童宣军、张存云790万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二、冻结申请人来安县金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徽商银行存款237万元(账号:2410401021000001508,账户:来安县金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来安县金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先行垫付。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此页无正文)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来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3-10
发布时间
2020-08-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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