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欧献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3031********57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225民初542号
案号
(2020)湘0225执3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炎陵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欧献立自愿于2020年5月30日前支付借款本金55000元给原告刘纪阁; 二、若被告欧献立未能按照上述时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以尚欠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支付自2019年7月10日起至债务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给原告刘纪阁; 三、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606元(原告已预交),被告欧献立自愿负担(当庭给原告刘纪阁);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炎陵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7-09
发布时间
2020-08-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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