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红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828********58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828民初1022号 |
案号 |
(2020)皖0828执9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岳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吴大生、钱桂珍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借款800000元及利息;2、储先武、胡红莲、胡祥生、王金枝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80万元为限);3、负担案件受理费5900元、执行费104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岳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时间 |
2020-08-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