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邹明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225********40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1324刑初300号
案号
(2020)皖1324执19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邹明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6月25日起至2018年8月24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8-05
发布时间
2020-08-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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