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828********21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岳民一初字第01072号
案号
(2020)皖0828执恢2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岳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徐萍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蒋朝胜借款本金22000元及从2013年7月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款清日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910元,由被告徐萍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岳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8-18
发布时间
2020-08-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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