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422********01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422民初4914号
案号
(2020)皖0422执10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许可欠原告王永锁借款本金53000元及利息5400元,被告许可于2019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本金20000元及利息5400元,下剩本金33000元于2020年1月15日之前偿还完毕;2二、原被告双方无其他纠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65元,由许可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7-16
发布时间
2020-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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