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肖吉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503********817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湘1382民初2888号
案号
(2020)湘1382执7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涟源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限被告肖吉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谢滔环、谢积庆支付苗木款120000元,并支付以4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和以8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 如果债务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700元,由被告肖吉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涟源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4-01
发布时间
2020-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