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鞍山市皖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92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504民初3445号
案号
(2020)皖0504执30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马鞍山市皖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夏朝军工程款782525元;二、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夏朝军承担责任;三、驳回夏朝军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诉讼费用减半收取5813元,由马鞍山市皖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7-20
发布时间
2020-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甘正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21559233980P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棉纺路3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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