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成荣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502********16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591民初1963号 |
案号 |
(2020)鲁0591执6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晓荣、被告张正艳、被告成荣香、被告刘翠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王兵团支付代偿款1338994.59元及利息(以1338994.59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二、被告刘晓荣、被告张正艳、被告成荣香、被告刘翠霞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东营华卓工贸有限公司追偿;三、驳回原告王兵团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29 |
发布时间 |
2020-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