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121********07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2901民初284号
案号
(2020)云2901执2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理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反诉原告)宋涛在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反诉被告)杨云青补偿余款32389元。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宋涛的反诉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61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52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反诉原告)宋涛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理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2-13
发布时间
2020-09-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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