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吕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81********046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6民终3130号
案号
(2020)皖1602执30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吕芳自愿偿还赵相清借款47万元,该款分四期履行,第一期于2020年1月20日前偿还12万元,第二期于2020年5月20日前偿还12万元,第三期于2020年8月20日前偿还12万元,第四期于2020年11月20日前偿还11万元,吕芳如2有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履行,赵相清可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执行。二、上述协议履行后,赵相清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再无纠纷。三、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0日前,如吕芳的房屋(位于亳魏路金刚石厂对面东亚房产1-3层约300平方米)被政府拆迁,吕芳用拆迁补偿款一次性付清所欠借款47万元。四、一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均由吕芳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8-03
发布时间
2020-09-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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