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24********67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621民初8460号 |
案号 |
(2020)皖1621执16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涡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朱云自愿于2019年12月10日前支付原告欠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7年8月22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利率按月利率2%计);2020年1月20日前支付原告欠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7年8月22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利率按月利率2%计);2020年6月15日前支付原告欠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11月26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利率按月利率2%计);二、本案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2050元,减半收取1025元由被告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涡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09-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