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邹宗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524********24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524民初175号 |
案号 |
(2020)湘0524执12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隆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邹宗健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钱刚借款100 000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2018年1月22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息随本清;二、被告杨理贵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钱刚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64元,由原告钱刚负担1000元,被告邹宗健、杨理贵负担246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隆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09-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