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邵延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626********15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527民初931号 |
案号 |
(2020)湘0527执2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绥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邵延根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周有生借款本金50 000元及利息5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周有生借款本金50 000元及利息5000元,以上合计110 000元;二、原告周有生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双方无其他争议;四、本案受理费3740元,减半收取1870元,被告邵延根自愿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绥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时间 |
2020-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