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邵延根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626********15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527民初931号
案号
(2020)湘0527执2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绥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邵延根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周有生借款本金50 000元及利息5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周有生借款本金50 000元及利息5000元,以上合计110 000元;二、原告周有生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双方无其他争议;四、本案受理费3740元,减半收取1870元,被告邵延根自愿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6-08
发布时间
2020-09-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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