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428********0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811民初17号
案号
(2020)湘0811执1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邓杰偿还姜伟欠款22万元,并支付2018年1月10日至2020年4月10日的利息45 900元。2020年4月11日以后的利息,以17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62元,公告费600元,共计5762元,由邓杰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8-11
发布时间
2020-09-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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