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428********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811民初17号 |
案号 |
(2020)湘0811执1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邓杰偿还姜伟欠款22万元,并支付2018年1月10日至2020年4月10日的利息45 900元。2020年4月11日以后的利息,以17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62元,公告费600元,共计5762元,由邓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