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景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823********10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0802刑初189号
案号
(2020)粤0802执10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王景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分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荣、邓家震、方林、黄有杰、李忠、梁文锋、卢尚特、王俊湘赔经济损失人民币12609.5元、42870.9元、19989.4元、12888.1元、10538.87元、285997元、122343.4元、13326.6元,共计520563.27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7-03
发布时间
2020-09-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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