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任申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424********12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723民初955号
案号
(2020)湘0723执7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澧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任申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周新全、鄢贻华偿还借款本金250000元;二、驳回周新全、鄢贻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50元,减半收取2525元,由任申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澧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7-01
发布时间
2020-07-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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