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叶红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021********69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021民初1951号 |
案号 |
(2020)皖1021执7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叶红卫自2018年7月起每月支付原告章献达600元至付清15300元止;二、双方无其他纠葛;三、案件受理费180元,减半收取90元,由被告叶红卫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2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时间 |
2020-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