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水金源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60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502民初956号 |
案号 |
(2020)甘0502执15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水金源商贸有限公司向原告天水市农业龙头企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归还代偿款及利息1742430.54元及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期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借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1月7日起计算至代偿款还清之日止);二、被告高平、李中文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天水金源商贸有限公司、高平向原告天水市农业龙头企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财产保全费5000元、财产保全保险5527.29元及律师代理费75685元,共计86212.29元。(上述给付内容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380元,减半收取计10690元,由被告天水金源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7-24 |
发布时间 |
2020-09-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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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兆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503686060138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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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元龙镇底川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