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俊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921********08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921民初318号 |
案号 |
(2020)湘0921执5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吴俊杰于2020年6月15日之前偿还曹伟欠款70,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 1,550元,减半收取计 775元,由吴俊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09-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