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宗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223********35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223民初18197号
案号
(2020)湘0223执12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攸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苏宗伟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贺铁伟借款30万元并自2014年4月1日起按月利率20‰支付利息至实际还清日止。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90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苏宗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攸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09-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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