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宗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223********35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223民初18197号 |
案号 |
(2020)湘0223执12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攸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苏宗伟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贺铁伟借款30万元并自2014年4月1日起按月利率20‰支付利息至实际还清日止。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90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苏宗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攸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09-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