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省莺歌服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57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桐民二初字第00738号 |
案号 |
(2019)皖0881执12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安徽省莺歌服饰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安徽惠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538137.03元及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上浮动50%支付自2015年3月18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181元,由被告安徽省莺歌服饰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4-24 |
发布时间 |
2019-05-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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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朱贤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88105576610X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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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桐城市吕亭镇平坦村合安路东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