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元氏县盈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1301********PQ2Q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504民初2792号
案号
(2020)皖0504执26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赵立森、马静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君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车款、利息及违约金共计222576.5元;二、被告郭胜杰、元氏县盈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郭胜杰、元氏县盈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赵立森、马静然追偿。四、驳回原告安徽君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5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787元,公告费600元,合计5387元,由被告赵立森、马静然、郭胜杰、元氏县盈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6-18
发布时间
2020-09-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杜书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32MA084KPQ2Q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马村镇段村村东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