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哈密民心源超市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020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201民初2381号 |
案号 |
(2020)新2201执11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伊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哈密民心源超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乌鲁木齐中乐实业有限公司货款207638.29元;二、驳回原告乌鲁木齐中乐实业有限公司要求被告哈密民心源超市有限公司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三、驳回原告乌鲁木齐中乐实业有限公司要求被告哈密民心源超市有限公司承担催款交通费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606元,邮寄送达费80元,均由被告哈密民心源超市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时间 |
2020-09-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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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郑青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201580206717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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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友谊路市场购物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