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管庆孔,周美宏,滕黎明,云南驰翔俊彤电力工程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云2901民初6344号 |
案由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美宏:本院受理原告管庆孔诉被告周美宏、滕黎明、云南驰翔俊彤电力工程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2901民初6344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