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尹琼,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云0324民初481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尹琼: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云0324民初481号。因无法联系你,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书副本及廉政监督卡。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24日上午9时在我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