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沾益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0303民初2237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蓉(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沾益支行与被告刘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303民初22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刘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沾益支行偿还卡号为6222350109104495的信用卡透支款本金29994.43元、截止2021年7月17日的利息23127.98元及从2021年7月18日起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违约金人民币5420.59元,案件受理费1264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刘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