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明义,杨会,李志豪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0629民初1629号 |
案由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会:本院受理原告李明义诉被告杨会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629民初16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原告李明义与被告杨会共同生育的子女李志豪由原告李明义抚养,被告杨会从2021年12月起每月支付原告李明义抚养费600元,至子女李志豪年满十八周岁时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