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钱超,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02民初8075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钱超: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02民初8075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8142元及利息、罚息等。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