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永辉,钱国华,李丽玲,秦威, 辽宁东北摩尔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302民初5046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丽玲:本院受理原告孙永辉与被告秦威、钱国华、李丽玲、辽宁东北摩尔置业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302民初5046号民事判决书,判定:一、不得执行坐落于鞍山市千山区千山西路666号D-4号(产籍号为44-46-148-4)房屋;二、解除对坐落于鞍山市千山区千山西路666号D-4号(产籍号为44-46-148-4)房屋的查封。被告秦威对上述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判令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判决书、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