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颖,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02民初7537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何颖: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02民初75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偿还原告本金66903元、分期手续费1213.87元、利息(含复利)17624.39元、违约金11240.54元及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复利、违约金等。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