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杨玉英,庄子海,康立娟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内容
庄子海、康立娟:本院受理原告杨玉英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