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笃君,李建峰,章爱芝,胡建礼, 郓城县福隆燃气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内容
郓城县福隆燃气有限公司、李建峰、章爱芝、胡建礼: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笃君诉被告郓城县福隆燃气有限公司、李建峰、章爱芝、胡建礼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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