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秀爱,李俊献,陈志粼,黄亚新,李建兵,黄金宗,黄国忠,黄金和,卓卫群, 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甘0102民初12054号 |
案由 |
广告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建兵:本院受理原告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与被告林秀爱、李俊献、陈志粼、黄亚新、李建兵、黄金宗、黄国忠、黄金和、卓卫群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甘0102民初120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428元,由原告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