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青现哲,马长青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人民法院
内容
青现哲:本院受理马长青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4月11日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本案适用普通程序,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